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民用核能行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全省涉核军工单位核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3、担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
4、承担民用核设施和核材料过境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与周边省份核事故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应急处置工作
电话:0371-6592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