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力支撑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海洋强国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建设,为实现新时代强国强军目标注入强大动力,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要求,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联合印发《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提出,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提高奖励质量为目的,以健全完善奖励制度体系、管理组织体系、评审机构体系为主线,突出国防科技特色,坚持服务国防建设、激励自主创新、突出导向作用和强化公平公正的改革原则,明确改革方向,切实推进国防科技奖励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方案》共涵盖八个方面17项改革措施:一是控制奖励数量,适当调减奖励项目数量、严控特等奖和一等奖数量;二是优化奖励结构,增设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奖、加大对发明成果的奖励力度;三是改申报制为提名制,实行提名制、严格提名管理;四是完善评价体系,突出发明专利申请导向、完善成果分类评价体系;五是优化评审机构,增设基础和前沿技术专业评委会;六是加强评审专家管理,建立专家动态遴选机制、优化评审专家结构、完善评审专家回避制度;七是强化监督管理,明晰评审机构和政府部门职责、建立诚信档案、严肃评审纪律;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奖励的荣誉性、引导民口单位积极参与。
国防科学技术奖设立于1999年,是国家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励国防科技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武器装备建设和国防科技创新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在获得国防科学技术奖的1.2万余项科技成果中,产生370余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其中11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占同期全国全部31项的35%;110余项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其中12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占同期全国全部30项的40%。2000年至2017年期间,共有56名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当选为中国工程院或中国科学院院士,163人荣获何梁何利奖。
自设立以来,国防科技奖励制度适应形势变化历经多次改革调整,此次改革旨在强化实施科技兴军战略、支撑科技强国建设,适应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国防科技奖优质品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2017年启动国防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工作,经过全面总结学习、深入分析调研、反复研究凝炼、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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